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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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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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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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摘要 | 金额(元)(含适用的增值税) |
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 | 100,000 |
医药补偿 | 20,000 |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 | 60,000 |
身故遗体送返(其中丧葬保险金以RMB16,000为限) | 12,000 |
个人责任 | 80,000 |
保险期间(天) | 保险费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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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 | 5 |
2 天 | 10 |
3 天 | 12 |
4~5 天 | 14 |
6~12 天 | 27 |
13~18 天 | 48 |
19~30 天 | 75 |
31~45 天 | 114 |
全年保障 | 225 |
绿野“自由人”保险不承保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成员,或非法从事毒品、核武器、生物或化学武器交易人员。
- 绿野“自由人”计划一、计划二仅承保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在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旅行。
- 绿野“自由人”计划三承保全球范围内的旅行,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及香港、台湾和澳门地区的旅行。
- 如保险期间为一年,本计划每次旅行最长保障期限为30天。
- 绿野“自由人”计划的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80周岁,未成年人的投保年龄为1至17周岁。71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的保险金额为10万元。
- 如果申请投保的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在本保险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参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则本保险公司不接受为该未成年人投保本保险的申请。
- 绿野“自由人”计划项下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 若被保险人没有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或被保险人未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若被保险人拥有且已从公费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取得医药费用补偿,则本保险公司在“境内旅行的疾病医药补偿”项下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但需扣除被保险人任何已取得之医药费用补偿。
- 若被保险人为同一旅行自愿投保由本保险公司承保的多种综合保险(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保障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做出赔偿,并退还其它保险项下已收取的相应保险利益的保险费(仅限于“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医疗运送和送返”、“家居保障”及“随身财产”保障)。
- 每人每次限投一份绿野“自由人”。
- 投保人需在出发前投保并交付保费以保证计划生效。
- 因任何原因而取消或改变旅行计划,必须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百川保险,否则百川保险将不予受理。
- 本保险计划由安盛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安盛保险目前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浙江、江苏、四川、河北、湖北、山东、重庆、天津、广西、大连、山西、云南、宁波、青岛等地设有18家分公司。您通过百川保险购买的保险产品,后续变更与理赔事务均可由百川保险协助您办理。
- 本文所述只提供概要介绍,并不涵盖所述保险合同所有的条款、条件和除外事项。如欲了解保险范围和除外事项的详细內容,请参阅
安盛保险“自由人”旅行保障计划保险条款。